妇产科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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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住院医师(士)职责

妇产科住院医师(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孕产妇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具体实践操作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三、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生的病历记录。并负责书写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高危孕产妇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对所管孕产妇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需要特殊观察的高危孕产妇,要向值班医师进行床头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孕产妇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各查房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孕产妇的病情和诊疗意见。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医疗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孕产妇思想、生活情况,征求孕产妇及家属对医疗保健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孕产妇的思想工作。

十、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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