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2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9日—4月6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地点:
涪陵区卫生局5楼医政与基层卫生科(涪陵区太极大道7号)。
三、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须提交1998年6月26日以前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往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或准考证书等。
7、在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有效个体行医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有效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在民营、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站(所)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出生日期不符证明等)。
四、注意事项
1、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在为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应当核验其学历的真实性、其资格的有效性,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
2、凡持假毕业证、假资格证、假执业证报考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考生,一经查出,除没收假证外,一律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及下年度起两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4、为了确保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有关材料接受现场审核,认真核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现场签字确认后,报考基本信息不再更改。
5、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