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购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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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和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医药商品购销员

关于医药商品购销员,小编为考生介绍“药品购进和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请查看。

药品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五条 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是:

(一)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时应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三)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五)验收首营品种,还应进行药品内在质量的检验。

(六)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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