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商品购销员,小编为考生介绍“假药、劣药的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请查看。
关于假药,劣药的认定,及按假药处理,按劣药处理的有关规定: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称为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②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
⑤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成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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