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会涉及到的内容,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
①受精后2周内(孕卵着床前后):
药物对胚胎影响为“全”或“无”;
②受精后3~8周之间:
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
③受精后9周~足月:
致畸性虽减弱,但对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的影响一直存在,尤其是神经系统。还可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和功能行为异常。
④分娩期
药物残留,影响新生儿。
如产程中镇痛,不宜选用呼吸抑制作用强的阿片及吗啡类镇痛药。
哌替啶是分娩者镇痛常用的药物。
因其镇痛作用2~3小时达峰,持续4小时,故让胎儿在用药后1小时内或4小时后娩出为好,目的是让出生时新生儿体内的药物处于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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