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诊断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分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请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仔细查看。
一、适应证
1.夫妇双方曾生育过染色体异常儿。
2.夫妇双方中有一方家族中曾出生过染色体异常儿。
3.孕妇年龄≥35岁、男方年龄≥45岁的孕妇。
4.性连锁遗传病,主要对某些X连锁隐性遗传病如血友病、进行性肥大性肌营养不良、G6PD缺乏症等可以根据染色体核型确定胎儿性别,决定去留。
5.遗传性代谢病 直接测定羊水中酶活力或培养大量羊水细胞后测定酶活力,以诊断某些疾病。
6.开放性神经管畸形 我国是该病高发区之一,凡曾生育过此种缺陷儿的产妇,其胎儿患此病的概率为5%;生育过两胎缺陷儿的产妇,其胎儿此病再现率增为13%;三胎者增为21%。对这些孕妇测定羊水中AFP含量,结合B型超声扫描,检出率几乎可达100%。
二、禁忌证
1.孕期曾有流产征兆。
2.体温超过37.5℃以上时。
3.胎盘早期剥离、腹部感染化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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