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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非处方药标签有7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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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非处方药在品牌和标识物上有着自己独特的象征,如品牌应尽力统一,同时重视不断创新的提高知名度,以便在连锁店销售,同时也以品牌作为保护自己产品的措施。标识物应能明显区分该药是作为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使用,如美国的处方药均要注明“联邦法规定无医生处方禁止调配”(Federal Law Prohibits Dispensing Without Prescription),而非处方药标签上应有“适应的用药指导”(Adequate Direction foruse),英国、德国、日本等国也有类似的字样或标识。检签应以正常人能理解的文字表述,甚至加以图解,以便消费者凭标签便能正确使用非处方药。

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非处方药标签有7项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商、包装商或分发商的名称、地址;

(3)包装内容物;

(4)所有有效成份的INN(国际非专利药物通用名)名称;

(5)某些其它组分如乙醇、生物碱等的含量;

(6)保护消费者的注意事项及忠告性内容;

(7)安全、正确使用该药品适当的用药指导。

因此,人们在识别非处方药时一般可从其品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标识物、标签及含有OTC指导的用语中得以辩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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