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我省卫生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人员须在本地、本单位规定的申报时间内进入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和登录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须在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以下简称《综合信息表》)和《临床、口腔医师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公共卫生医师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护理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药学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医学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以下简称《工作量登记表》),并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提交单位审核。
(二)单位公示和审核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公示工作。须对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量和业绩材料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位置摆放,方便查验。经公示后认为可以申报的,须在《综合信息表》的“公示结果”、《工作量登记表》的“公示情况”栏内签署公示时间和公示结论。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公示前向全体职工下发拟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的通知,明确公示事项、时间、地点、内容、受理监督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单位公示通知须作为综合推荐材料附件原件扫描上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须对拟推荐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逐一进行审查,并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网上信息逐一进行核实。经单位研究并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在《综合信息表》的“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包或受行政处分”“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情况、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量登记表》的“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在评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县(市、区)、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和《综合信息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并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级主管部门还须登录评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申报卫生高级职称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制,经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
(四)同行专家评议
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按照《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申报四川省卫生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四川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五)评审结果公示
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将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了解更多:四川省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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