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人才发〔2010〕182号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卫生
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有关考区的需求,为继续做好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服务工作,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卫生部人才中心)定于2011年5月21日-22日对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开考的专业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卫生管理等提供考试服务。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考试专业
13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15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152 卫生管理(初级师)
17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172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173 医院管理(中级)
2.各考试科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 试 科 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1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2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备注: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的试卷。
二、报名管理
1.报名方式与时间: 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szg/baoming/)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1年1月10日至1月30日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各考区收缴考生报名费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收费。
2.考点、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5日,考区审核完毕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3.各考区审核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
三、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工作
自2011年5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szg/baoming/)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卫生部人才中心于5月1日前向各考区发放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四、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1.考区在2011年4月20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并将接收保管试卷详细地点、接收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卫生部人才中心。
2.考区在2011年4月26日至5月8日之间,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3.卫生部人才中心在2011年5月8日至5月20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试卷,考区须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五、其他
考试实施筹备、考试物品的回收与销毁、读卡评分等工作具体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0]181号)规定的要求执行。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2)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卢振华
电话:010-59935360;59935364(传真)。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抄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0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