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同志在本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2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皖卫人〔2006〕93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并在省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严格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
2、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2010、2011年理论考试成绩合格3年有效、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因公出国任务者免考),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理论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定于2012年8月24-26日进行。
3、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应详细描述申报者哉任现职期间所从事的岗位。
(3)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合同)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6)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有关材料:单位派遣计划、名单、受援单位证明、个人总结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件等。符合免提供材料条件人员需由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执行援外、援藏、援川、援疆任务证明。
(8)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始资料。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其中包含本人近5年来主治、主持或指导危急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处理原始病案5份(病案应符合合理用药和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并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
麻醉专业、护理专业、医技和其它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需附能证实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所附原始资料要求同三新专题要求),专题报告内同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相关。
(9)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及科研获奖证书,并按规定的篇数注明代表作并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仅限1篇)。申报晋升所提交的论文、著作、主持开展的项目以及获得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必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10)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1份(附参考文献复印件);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还须提交在本专业本人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1份(需额外附能证实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至少1份,如为病例则不能含在前述5份病例中)。
申报城市基层卫生机构和农村卫生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本人任期内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发展动态的综述1份以及本人开展新技术工作的总结材料1份(所附原始资料要求同三新专题要求)。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省卫生厅颁发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
(11)《安徽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贴在评审材料袋的封面。
申报晋升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评审申报表、考核表等各种表格必须如实逐项填写清楚,申报专业按《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一览表》(附件2)填写,并经科室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提交的病历须符合有关病历书写要求,规范、完整且为原始件;病历、专题等材料必须为任现职以后近5年的材料(原始病历时间跨度不少于3个年份)。申报者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昨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批复:收费为考试费100元/人,评审费300元/人。
5、相关表格及详细申报事项见安徽省卫生厅网站 。
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