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类型 |
材料内容 |
量化要求 |
材料要求 |
备注 |
基本通用条件 |
1.学历。 2.下一级职称证书。 3.人社部门继续教育材料。(不需要提供) 4.社保证明。(限于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提供,系统共享数据无法自动识别的按部署文要求提供) |
1.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满5年; |
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
一票否决 |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
1.参加产品开发、技改项目及排名; 2.评审查验检测重要技术报告项数及排名; 3.非标研究、实验比对、盲样考核项目数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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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主持或主要参加新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项目,前三名; 2.独立解决评审、查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报告或评审报告; 3. 主持开展非标方法应急检验、主检省级以上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对比、能力验证或盲样考核3项以上,取得“满意”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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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文 2.技术报告或评审报告 3.有关技术报告或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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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条件 |
1.省(部)级科技成果; 2.省(部)级以上食品、药品等质量标准的起草; 3.市(厅)级以上批准立项科研课题; 4.发明专利授权或新药、二类医疗器械研发 |
1.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含1项),市(厅)级二等奖1项以上(含1项),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或主要参加(排名前3)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食品药品质量标准研究起草,通过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发布; 3.课题组主要成员前3名; 4.专利授权(排前3名)1项以上,研发(排前3名)获得相应批文。 |
1.获奖证书 2.政府审定颁布的质量标准 3.结题证明 4.专利授权或研发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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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条件 |
1.发表论文数及核心数; 2.论文代表作、综述评价 |
3篇论文(至少2篇属核心期刊)、文件综述1篇。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发布论文2篇和文献综述1篇 |
发表的论文 |
一票否决 |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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