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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情况说明

山东聊城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情况说明公布,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今年9月5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等5个文件,对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为方便全市各级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知晓政策,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职称评审新政策

1、关于职称评审权限

自2016年起,山东省陆续将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经济专业、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基层中小学教师7个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下放到市级评审。我市将中小学教师、农业技术、律师和公证员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委托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评审,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下放到各县(市、区)评审。

今年,我市将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专业、艺术专业、新闻专业、播音专业、广播电视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药品技术、一级教练员、实验技术、基层中小学教师等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授权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2、关于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规定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规定的范围。

正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聊工作的博士后。

副高级职称“直通车”人员范围。经省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山东惠才卡”);经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常出站后留(来)聊工作的博士后,以及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高层次人才持有的人才服务卡应在有效期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仅限在站或出站不满6年的人员。

“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与当年度职称工作同步进行,可不受国籍、户口、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申报条件等限制;可免于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业务测试和支医支教等基层服务经历;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同时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提交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已在职称评审中使用过的奖项、项目及成果等,不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再次使用。

“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直通车”制度。“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无职称或取得初级职称后年限不够,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其他条件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要求,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此项政策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3、关于职业资格和职称“互认”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条件的,可视为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可按照文件规定申报相应系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4、关于基层职称直评改革

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享受直评等政策。也就是说,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自愿参加申报。

5、关于市人民医院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

2018年10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决定在山东省立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等9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职称制度“双自主”改革试点工作。

今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双自主”职称改革工作,即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只作为聘用参考;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参加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单位应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或设定限制条件,建立“个人自愿参评、社会公正评价、单位决定聘用、政府宏观管理”的新型卫生职称制度。

单位卫生系列之外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可参照执行。

6、关于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经省人社厅批准,今年我市将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制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特点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职业农民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学历、所学专业等限制,重点考察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获得自己的专业技术称号。市人社局将与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方案,出台相关标准条件、评价办法、保障措施和管理服务等政策,同步推进,年底完成,切实评选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

7、关于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一是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专属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二是拓宽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晋升通道。在基层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或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是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任。

四是下放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将基层中小学高级评审权限下放至我市,我市将基层中小学中级评审权限授权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五是调整完善评审内容。评审条件更加符合基层教师工作实际,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注重在基层教育一线的教师实绩长期贡献”,放宽教师资格证专业、论文、科研等要求。

8、关于职称申报推荐办法和公开公示制度

我市对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严格执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的申报推荐办法,严格落实“六公开”和“双公示”制度。

“六公开”,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材料、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双公示”,即评前推荐公示和评审结果异议期公示。完成推荐工作后,对拟申报推荐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我市要求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评审结果确定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行文公布。

未经各级人社部门及主管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向省高评委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向市高评委和中评委推荐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由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呈报,市直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呈报。

9、实行异地专家异地封闭评审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我市实行异地专家异地封闭评审制度,委托外地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评委会召开前收回专家的通讯工具,并签订责任书。评审会场全封闭,按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考场进行组织,工作人员不准许进入和接触评委。

各个系列全部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上评审系统,后台与省业务部门直通直连,专家投票结果一经提交,平台即时锁定,不能更改,确保评审更加科学和严密。评审过程中,我市要求评委会按照“严格条件、综合把握、优中选优、适度从宽”的原则,实行无记名投票、现场计票、即时签字确认,有效推进了评审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进行。评审结果出来后,当日必须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评审质量和职称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10、关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推荐申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应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级及数量、专业特点和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

我省下发的《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搞好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衔接,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根据以上规定,我市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要求和空缺岗位数量推荐评审人员。目前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超过核准相应岗位数 15%的事业单位,不再推荐申报。事业单位非在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参评数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自主确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备案公示,参评数额备案公示后一律不再更改。

二、职称评审新服务

1、提供便捷高效的职称申报评审服务。我市规定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合理确定职称申报的材料种类、数量和内容,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可不再要求申报人另行提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推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线上线下融合,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罚机制,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倡导诚实守信和敬业精神,实行职称申报评审“个人承诺制”,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学术造假等品德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2、提供“线上”继续教育。为充分体现继续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便捷性和落实“一次办好”要求,自2018年开始,我市开发建设聊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登录聊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或同步下载手机APP进行免费在线学习。2019年度我市参加公需科目培训11万人次,专业科目培训8万人次,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线上提交验审、线上打印证书,学员“零跑腿”。

3、提供优化简便的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深入贯彻“一次办好”精神,在正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技术职称审定、外地调入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备案4项业务工作中做到一次办好。

4、提供职称申报“一本通”。印发《2019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材料说明》,内容包含职称申报程序、材料报送要求、系统填写说明、各级部门(单位)应履行的手续等。在《填报说明》中公布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单位)职称工作咨询电话,让专业技术人员少跑腿,让申报单位少疑问,让职称评审工作更加简便高效。

5、实行职称电子证书。我市积极推进职称证书信息化建设,全市统一规则编号,一证一号, 2018年度市人社局核准公布的高、中级职称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下一步我市将逐步扩大电子职称证书发放范围。

6、提供职称证书查询服务。整合数据资源,推进“互联网+职称”,建立并逐步完善职称证书数据库,把2006年以来的职称评审通过数据上传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为全市证书查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基础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三、职称申报推荐程序

⑴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

⑵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⑶用人单位组织推荐(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按申报人在本单位同等级同系列推荐人员中的推荐排序),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⑷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⑸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

⑹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将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模块填报打印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有关申报材料、投诉受理部门及受理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

⑺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⑻单位审查整理申报人员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供并装订好自己的申报评审材料,单位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整理规范,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

⑼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对于下属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无异议的在评审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核,该同志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呈报部门。

⑽呈报部门审核呈报。呈报部门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认真审核,无异议的签署呈报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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