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申报条件
(一)评审标准。申报评审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秘〔2019〕153号)执行。2022年新增卫生管理评审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城市基层工作不少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的注册记录。
(二)理论考试。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副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1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百医驻村”和“千医下乡”任务者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考。
(三)支援基层。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服务满1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服务时间的不予申报。受援单位、支援时间、主要业绩等相关信息应在支援人员所在单位和受援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任期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护士定期考核结果不作为护理专业晋升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了解更多:宿州市2022年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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