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正保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1.专业理论考试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正高70%、副高80%的比例确定合格标准。申报参评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免考人员除外),方可申报该专业省卫高评审。2025年起,省卫高副高级职称评审由各市州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共同承办,省卫高正高级职称评审和省直单位、委直属单位副高级职称评审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2.本年度省卫高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流程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要求进行。业绩评审纸质材料线下提交,逐级审核报送至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于2025年8月28日前完成形式审查。申报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其他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3.申报参评人员经材料复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拟于2025年10月按专业分批进行,答辩采用案例分析形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答辩)通知单》为准。
4.综合评审按照专业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答辩)40%(其中实践能力评价20%,含专业能力评价15%和业绩代表作5%,答辩20%)、单位评分10%的权重构成综合成绩。继续教育情况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综合成绩当年有效。2026年起,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加分项计入综合成绩。
5.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可享受的政策:
①优先申报评审。现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推荐参评;无空缺岗位的,如系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评审职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不占整体通过率。
②开辟绿色通道。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可提前一年申报参评高一层级职称。
③突出抗疫表现。申报参评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能力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在疫情防控一线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重要考量;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累计工作1个月及以上的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时间;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疫情防控一线的病例、总结、报告等可替代论文。
上述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层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须填写《2025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并按要求审核盖章后,由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直单位汇总后单独提交。
6.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参评取得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台阶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申报人员参加本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参评,副高级职称人员单列参加综合评审。该类人员须填写《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和部队转业调入转入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职称政策申请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含《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调入企事业单位任职文件等)。
7.市州卫生系列、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材料报送时间、有关业绩与资质等有效时间、面试方式、具体评价指标、综合成绩权重构成可自行确定,并在10月底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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