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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侯区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9〕4号)精神,结合武侯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武侯区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月18日(工作日期间)。

(三)缴费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3月8日(工作日期间)。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六)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三、报考条件

(一)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6)医学中专毕业,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或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2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表彰者。

(3)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经组织选派到民族地区工作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内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

(4)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

(5)医学中专毕业的非中医药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满8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6)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的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4年。

②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

(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报考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6)医学中专毕业,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8年,并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不少于12年。

3.破格报考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资格人员须符合上述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任现职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

2.任现职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

3.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报名程序

2019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新用户需先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1.签订《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作出证书或成绩无效以及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专业。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报名。报考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报考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进入“2019年度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链接,并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各项内容。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卫生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55号)规定的考评范围和报考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栏内专门申报。

4. 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也可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不能解决问题,可咨询12333、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武侯区医学会(广福桥街6号附3号)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中级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4月10日。

3、所有的复印件都要盖单位公章并由领导签字。

4、各单位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 审查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 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打印发票需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报考人员名单(含报考人员名字及身份证号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 12333、028-86150348。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在“人事考试”专栏内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9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7号)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该考试考试费为每人每科90元。

六、注意事项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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