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2〕2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2〕51号)文件,2022年度全省卫生和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开始。
一、申报卫生高级职称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护、药、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职业资格要求、学历资历要求、临床工作量要求、工作业绩要求)、年度考核要求、进修学习要求、对口支援要求、卫生副高理论考试要求、病历和专题报告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评审工作通知正文(见附件1)。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期间注册和登录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进入“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并提交申报信息。
(四)提交材料
网上填报:根据评审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清晰可辨、真实准确。
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印制。
2.装订要求:
(1)《评审表》须左侧胶装,一式一份。
(2)《综合信息表》和综合推荐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进修结业证或《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或《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工作量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3.纸质申报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申报人员须在评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
二、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全省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
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全省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和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学历资历要求、临床工作量要求、工作业绩要求、年度考核要求、进修学习要求、对口支援要求、中医药副高理论考试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评审工作通知正文(见附件2)。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中医药局官网(),点击“数字平台”进入“人才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四)提交材料
网上填报:根据评审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清晰可辨、真实准确。
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А4纸、双面印制。
2.装订要求:
(1)《评审表》须左侧胶装。
(2)《综合信息表》和综合推荐材料依次装订成册。
(3)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本专业最高学历学位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享受倾斜政策、破格佐证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依次装订成册。
(5)进修结业证或《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或《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6)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7)《工作量登记表》《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等临床工作佐证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
(8)中医药专题报告等其他材料分别单独装订。
3.纸质申报材料为一式一份,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申报人员须在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