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央在甘单位及省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甘人社通〔2022〕324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别和申报条件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包括全省有效和基层有效的(医疗、中医、公卫、护理、医疗技术、卫生管理)副高级职称与正高级职称。
(一)全省有效。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4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基层有效。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时间步骤
2022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于8月底开始,12月中旬完成。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按照本通知时间要求,各市州(单位)于2022年9月7日前下发本市州(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对评审类别和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等具体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二)个人申报和市州(单位)推荐。申报人需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职称申报管理”模块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申报人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及“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界面下载)要求,创建申报人员个人账号,并组织指导所属申报人员进行个人申报。各市州(单位)需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卫生健康委职称管理办公室审核。此项工作需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要素把握
(一)条件标准。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条件标准,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4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07号)和《关于明确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函〔2022〕28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均计算到2022年9月30日为止。人才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从2020年起,对于专业技术人才在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未按规定将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的,可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依据,用人单位可拒绝推荐。
(三)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为止。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它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四)继续教育。推进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2022年及以后继续教育相关数据从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平台提取(申报人需在信息系统中填写继续教育证书编号)。2021年及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需上传继续教育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论文和论著(专著、译著)查重。本年度将对申报业绩中的论文、论著(专著、译著)业绩进行查重审核,对未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论文“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5%、普通期刊论文超过25%,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对论著(专著、译著)审查原创性低于40%,即抄袭重复内容达到60%以上的将认定为在职称评审中明显弄虚作假、抄袭、伪造论著,将对作者纳入职称评审“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并在职称评审中视为“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2022年及此后连续3个年度不得申报高级职称。
(六)账号安全。省职改办将于8月20日统一对职称信息系统中所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的用户账号进行重置。重置后,系统管理员需尽快登录职称评审管理模块,在“用户管理”菜单下,重新分配用户角色,实名制创建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员、审查经办和审查领导三个账号在内的用户角色,否则无法完成全流程系统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信息系统“职称培训”模块《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职称使用说明书(单位版、职改办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要全面知悉情况。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系统,完整、准确填报个人全部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业绩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因操作原因使用了 “一键删除”键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重新申报,9月30日24:00系统将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成功的,系统不再重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二)用人单位要履职尽责。用人单位要切实发挥用人主体作用,科学制定年度申报推荐方案,合理规划年度推荐申报职称人数,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有序推进本单位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要积极与上级职称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工作。要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推荐前完成证书核查、业绩真伪辨别等工作,并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负责,评审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对于审核把关不严、政策解读有误、矛盾上交的,依规严肃追责,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从严从实审核。为确保申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多次重复工作、资源浪费,省卫生健康委职称管理办公室将严格审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9月30日后,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资料退回次数不得超过3次。
(四)畅通各类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各类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社会办医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合同制人员等可参照编制内人员管理方式,合理设置本单位编外各职称层级人员控制比例,完善年度考核等制度,畅通编外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激发人才活力。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市州(单位)要本着对全省人才评价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 周宝峰 0931-4818119
王 茜 0931-481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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