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卫生、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局注册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省、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及时传达,现就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除外)
二、材料报送地点:青羊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人事与科教科(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902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268536)
三、报送要求
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派经办人统一进行办理,经办人须在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名册》,加盖公章后与纸质申报材料一同报送。《申报人员名册》须按卫生(正高、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享受新冠激励政策及 “传帮带”、援藏、援外、援彝提前年限人员分类别造册。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员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所有材料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签字及签署日期,并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网上信息逐一进行核实,同时对单位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须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编外招聘申报人员需经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审查同时加盖公章),在《综合信息表》的“任现职以来是否有医疗差错事故、收受红包或受行政处分”“公示结果”“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内签署审查情况、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在评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在《工作量登记表》的“公示情况”“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实行责任追究,凡有在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对口支援和进修学习等方面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已取得资格的予以撤消,并且自查实之日起,该申报人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附件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附件3:关于做好成都市2022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4.附件4:关于做好成都市2022年度中医药及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以上“成都市青羊区2022年卫生、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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