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啦!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区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鄞州人民医院医共体、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宁波市第六医院、宁波市眼科医院实行自主评聘。自主评聘单位工作程序和要求,请按市文件要求执行。
非自主评聘范围内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人员,由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核定岗位数、空缺岗位数以及目前已具有高级资格人数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内容应包括岗位设置总体情况、高级岗位数空缺数及拟申报的高级岗位数、评价标准、推荐程序等,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具体申报要求:
一、评审基本条件
(一)政策依据
按照《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68 号)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求
1、考试有关要求。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申报评审,考试成绩3年有效。考试合格成绩仅作为申报条件,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学历资历等截止时间要求。申报对象提交的学历、论文、科研、继续医学教育、病例、晋升前下基层等各类材料,取得时间截止为2022年6月30日。申报对象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3、申报形式要求。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与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参加市高评委评审人员的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按业绩档案目录逐项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2022年度宁波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进行申报,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鄞州区卫生健康局受理点。网上操作办法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市文件附件3。
(2)单位审核及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审核申报人员业绩档案资料和职称申报申请,在单位内部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全信息公示。单位要成立评议推荐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推荐,同意推荐的报送至受理点。同时,单位对享受职称倾斜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线下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申报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名单》,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见市文件附件3)
(3)继续教育要求。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4)分类推荐。今年非自主评聘单位继续对参评者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专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占60%),同时体现在A、B、C、D、E分类中,每类各占推荐参评者的20%。
(5)信息公示要求。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评聘工作包括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审查、及个人所有申报材料,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单位对享受职称倾斜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填写《享受人社厅发〔2020〕23 号文件职称政策的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所有环节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人员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二)区县(市)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附件2)1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邮箱地址:)
(三)高级职称评审推荐评分表13份(附件3)
(四)高级考试成绩单(网上截屏)
三、有关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申报材料中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栏目须加盖公章。所有上传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11月10日前把所有评审材料上报鄞州区卫健局1507办公室。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又是首次使用新的职称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有较大调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按照改革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将本通知传达到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巧波,联系电话:87418653
附件:
2022年高级职称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以上“宁波市鄞州区202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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