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公告,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通知,2023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23年7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3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并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16日。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至5月18日,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
各县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市钟吾医院、市东方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卫校由县区或单位统一组织考试的报名组织与现场确认工作。其中,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到当地社会事业局指定部门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宿城区管理的医院(有报名点的医院除外)、门诊部、诊所等到宿城区卫健局现场确认。市直其他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中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初级及以上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书提供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资格证书提供一份复印件);
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网上学历查询(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查询单。
(4)现资格的聘书或聘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报社区卫生专业资格的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7)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
(8)考生签字的信用承诺书(现场确认时报名点提供)。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印章。
审核通过的考生于6月2日-7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26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3、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倾斜政策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享受一次。
4、考核报名依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2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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