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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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7月6-7日举行。为做好我州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中建立劳动或聘用合同关系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申请参加我省各级评审委员会开展的2024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副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考试、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二)有关倾斜政策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享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优惠政策时间至2026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完成截止。

2.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一线医务人员范畴。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中有关人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 2020—2022 年度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二、申报评审类别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认定(简称“基层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55号)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条件

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工作单位聘用材料(含录聘用文件及劳动合同)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年期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从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取得“Ⅱ类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要求,符合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5.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临床类别医师通过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允许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并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四、考试内容、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此次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

2024年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

等113个考试专业(详见附件),考试级别为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

1.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考试专业选择根据黔人社通〔2023〕55 号文件要求,按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药学(含中药学)、护理学、医学辅助、中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六个类别设置136个评审专业,具体申报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的对应关系(详见附件)。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申报人应根据本人现从事(聘任)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2.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试专业选择

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申报评审专业与申请考试专业仅限于《2024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详见附件)中所列专业。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24日,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入口∕网上报名∕2024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

(三)现场确认、考生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5月21日-5月29日(节假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确认)。

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地点: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316室。

(四)考试收费。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取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规定标准执行,考试费每人每次120.00元(含按协议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部分)。

(五)任职年限要求。2024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 2024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7月1—7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效用

(一)申报2024年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无须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24年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除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免试的申报人员外,均须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

1.考生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当年度个人考试成绩并及时保存网页打印。2022年起在贵州参加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三年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仍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取最高分纳入综合评价。

2.参加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级别为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工作单位级别为乡镇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 55 分为合格。工作单位对应级别详见附件。

3.对我州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申报“社会化评审”“民营专项评审”的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55分为合格。 

4.免试人员按照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考试分数按照同级别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三甲,考试成绩按照省级三甲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工作单位为市州级,考试成绩按照市州级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以此类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各级评审委员会对免试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

七、考评工作纪律

各级各单位要严肃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破坏考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黔人社通〔2020〕1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二)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提供)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医师类专业提供)

6.身份证

7.博士学位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学位证明和工作单位聘用材料。

九、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一)为加强考试信息管理,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全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全称。考生不填写工作单位,一律视为不在岗人员予以审核拒绝。

(二)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拟申报资格”栏请选择填写为“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单位所属”请选择填写为“乡镇”。

十、其他事宜

(一)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在《贵州省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二)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主要由考点审核把关。资格审核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申报条件。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申报考试专业和级别是否与申报评审、认定的专业和级别一致(参照本文附件有关要求)。对“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考生提交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标注“副高基层认定”“民营专项评审”字样的,将报名资料单列管理。考点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期间,应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数据进行更正。

(三)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四)详细规定请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的官方网站上查看《关于开展贵州省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完整附件

贵州省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上“黔东南州2024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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