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浙人社发〔2015〕130号)、《关于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1号)等文件精神,经湖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唐晓梅等238人(名单见附件)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湖州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处或驻局纪检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2月22起至2月28日止。
四、联系方式:湖州市青太路915号湖州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处,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760023(组织人事处),0572-2760058(驻局纪检组),传真:0572-2760017。
附件:2015年度湖州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湖州市卫生计生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