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具体通知如下: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审批〔2017〕16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豫卫医〔2014〕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护士执业启动电子化注册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护士注册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办理程序
(一)线上操作
2018年1月1日全省启动护士电子化注册,凡办理护士注册业务,首先需由护士本人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提出申请,然后由医疗机构通过机构端进行确认,逐级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确认信息。
(二)线下办理
线上提交信息后,线下的办理仍和往年程序一样需将纸质材料统一提交到卫计委审批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丢失或损坏者,可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附后);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附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成绩合格证明同底小2寸照4张。
提醒: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及三级专科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被注销注册以及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首次注册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三级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时间安排及表格(见附表)
附表详情:http://wjw.jiyuan.gov.cn/tzgg/201802/t20180205_361185.html.
五、2017年护士注册注意事项
1、 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附表上的时间安排开展护士注册工作;
2、 关于护士注册的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均需按文件要求目录顺序排列,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的人员聘用证明需分开提供,并分别用长尾夹固定,便于审核;
(2) 外省的毕业证,需要提交学历认证表(确保有效期在2018年3月份内);
(3) 严格按照要求材料提交,多余的原件丢失盖不负责,使用统一表格;
(4) 省卫计委要求:提交照片应当与成绩合格证上照片相一致;
(5)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6) 单位集体注册的护士,只需要提供一份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正本复印件、一份集体的聘用证明(含所有申请注册护士的名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醒:延续注册不再统一下发通知,即将到期者需在30日之内提出,如果超期,则需注销重新注册。
以上是小编搜集的济源市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