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护师
1、 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 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副主任护师
1、 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 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 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 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