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学协会: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1〕15号),确认我区195个项目(名单见附件)获批立项。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务人员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经费等支持保障;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确保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促进我区医务人员能力提升。
二、规范实施,做好总结上报。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要责任,要在项目举办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让广大学员及时了解项目情况;要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依规、守法做好项目的举办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在项目举办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加强监管,严格纪律要求。项目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分证书不得收费,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安管、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各申办单位管理部门、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相关学协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避免和杜绝项目实施过程出现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丽雯,0771-2803601.
附件:202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广西立项项目表.xls
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