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高新区社事局,市属及市注册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四川2030”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医疗卫生计生人员素质能力,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卫发〔2017〕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健康四川”建设为核心,以机制改革为手段,以“岗位胜任力”培训为内容,坚持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需求导向创新发展”、“规范管理提升质量”为原则,到2020年各级各类机构普遍开展富有成效的继续医学教育,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总体达到10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覆盖率总体达到100%;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分达标率达99%以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分达标率达98%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考前培训覆盖率显著提升。
三、健全管理体系
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继续医学教育机构,设置专兼职人员,督促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市属、市注册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科教科,负责管理本单位继教工作。
四、完善相关制度
落实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时代新要求,认真学习《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实行)》、《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实行)》。各区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职责,确保政策落实;各级继教基地要制订具体操作规程,保障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高效实施。
五、改革培训内容
细化对公需科目学习要求,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市人社局要求的公需科目学习的基础上,仍需完成市继教办统一公布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等公共科目学习。丰富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医学团体和社会力量提供继续医学教育服务,满足各级人员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指南,初级人员着重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相关知识培训;中级人员着重加强常见病诊疗规范、卫生防控和卫生监测相关知识培训;高级人员着重加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理论知识培训,提高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专业技术能力,掌握本专业国际、国内前沿动态。
六、创新教育形式
要根据实际培训需要,着眼形势发展,按照不同项目、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形式,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采取个性化培养方式,不断增强教育形式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七、大力发展“互联网+”
重视运用网络技术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通过网络公开课、手机微课、慕课、直播等创新性教育形式,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培训,有效缓解工学矛盾突出问题。加强规范化管理,精选适合自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建立负面清单退出机制,促进远程机构提高培训课件制作水平和远程教育质量。
八、明确学分要求
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按分层分级原则,对市、县(区)、乡(镇)、村的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不同的年度学分要求,且每年接受与岗位密切相关专业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具体学分要求见《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沟通与衔接,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作为年终考评、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执业再注册、定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
九、加强培训考核
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的考核评估机制,重视学员培训效果,对参培学员培训效果采取试题、心得体会、问卷评估、读书笔记等形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授予学分;提高项目质量,对项目执行效果采取总结、报告等形式进行评估。切实做到每一个项目有考核、有评估,杜绝形式主义,提升整体培训水平。
十、加快平台建设
市级、县级、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执行、学分授予与审验,年度达标考核均须通过自贡市ICME管理平台进行。充分利用该平台进行项目学分管理,严格学分授予及评估等信息反馈,实现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全过程高规格信息化管理。
十一、发挥基地作用
构建基地网络,依托市、县级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遴选建设一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求,遴选建设本地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发挥区域性带动作用。发挥好基地的实体作用,推动继续医学教育由项目管理向基地与项目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基地在学科引领、项目实施特别是实践技能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建立考评体系,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实施负面清单退出机制。
十二、健全监管机制
按照事前出标准,事中事后检查和严格退出的思路加强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促进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项目执行、培训质量和学分授予情况的监管力度,每年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基地评估、单位目标任务、医疗机构重点专科等级评审的重要依据。
十三、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的投入机制。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经常性专项教育补助机制,并对日常管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列支继续医学教育专项经费,保障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应按规定分担相应的费用。鼓励符合规定的社会力量支持继续医学教育,各单位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规范管理,确保社会效益。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