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继委办发〔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北京市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42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16项,已分别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 http://cmegsb.cma.org.cn)和北京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bjcme.haoyisheng.com)公布,并以此作为管理部门核实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依据。
获准举办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举办项目负主体责任,不得将项目交给其他单位举办;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相关信息;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市继教委办公室将对项目举办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各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市继教办备案(如在外地举办项目,须向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自觉接受监管。申办单位的项目举办地如有变更,须提交情况说明并填报“北京市异地举办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取得举办地继教委办公室认可。
申办单位应在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将举办项目的活动日程、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通过CME系统进行网上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审核单位须在申办单位汇报执行情况后2周内,对所汇报的项目执行情况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登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对学员所获学分情况进行开放式查询。
联系人: 王丽霞 付宁娜
联系电话: 63176705 63132231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