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继医教委发〔2020〕1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管)医疗卫生机构: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我省有180个项目获准为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1861个项目(其中备案项目966个)为 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项目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项目作为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学分审核的依据。
二、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全继委及我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内容。
三、各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按申报时间认真执行项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执行,须于2020年12月底前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否则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备案、申报资格。
四、我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具体负责。项目举办前一个月,项目举办单位须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及教材(讲义)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可准予项目举办,并可在“山东卫生教育网” (网址:www.sdcme.net)上发布项目举办通知。各单位要在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备案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网上备案的同时仍需报送备案的纸质材料,包括: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学员备案表、举办项目的照片、总结、考试样题(以上材料除学员原始答卷外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未按规定办理者不予备案及授予学分。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学员备案表可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下载中心下载。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