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学高等院校、各医疗科研单位:
为促进医学科技进步和新技术的开展,鼓励医学科技人员创新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医院,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开展医学科技项目、成果、新技术评价以及专业论证和鉴定等,为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申报科技奖励、成果登记、转化应用以及规范开展新技术等提供科技评估和咨询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 项目范围
(一)医学科技项目、成果类:⑴医学基础理论:指在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取得的发现、新学说,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医学论文、医学著作、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等;⑵医学应用技术:指在医学科学研究、医学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生物新品种和计算机软件等;⑶软科学:指对医学科技政策、医学科技管理和医学科技活动的研究所取得的理论、方法和观点,其成果的主要形式为研究报告。
(二)卫生技术类:⑴新医疗技术(含限制类)临床应用能力;仪器耗材、医药新项目可行性论证、专科水平、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方案合理性、项目绩效等评估;⑵申请专项基金、课题结题验收等。
二、工作流程 委托方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1),根据项目类别和需求双方签订委托及费用标准协议(附件2)→形式审查→遴选专家→会议或现场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按《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18号)第二条“凡执行各科技计划产生并通过验收、鉴定、评估等成果评价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自行办理成果登记,咨询:020-83163326。
三、协议收费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科技评估12000元/项(包括专家评价评估及咨询、场租、劳务成本及税费等),特殊情况按附件1。
收款单位:广东省医学会,汇款注明“评审部医学科技评估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账号:740657738085。汇款查询及开具发票请联系财务020-81845767。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快递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省医学会一楼评审部101室;同时提交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至gdma1917@163.com。
联系人:李虹、张园、李冰。
电 话: 020-81906073(张园);020-81858309转3(李冰)
特殊咨询:13711120332(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