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获得批准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42项。其中新项目36项,备案项目6项。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分证书的领取与规范管理。
三、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按要求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评估,抽查项目数不低于举办项目总数的10%,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
四、本年度项目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者、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国家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飞行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项目主办单位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孙博强联系电话:028-86522897
电子邮箱:sczyyjy@163.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4号楼203室
邮政编码:610012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