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医学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学分标准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按照《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执行,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必须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学分标准。除以下四种情况外,各级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1.各设区市市级学分可替代县级字分(但不超过2分);
2.已获得正高职称的人员。除必须参加的全员培训外,不受学分级别和取得方式所限,修满25分即合格。
3.单位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单位级学分可用上一级学分替代;
4.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为基层减负改进医学教育的有关工作要求,我省于2019年10月启动了“基层卫生人员诊疗能力提升公益项目”,基层卫生人员完成年度培训课程并通过能力考试的学员视作当年省级及以下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江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标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