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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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网上审核操作须知

关于“北京昌平区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网上审核操作须知”,相信很多考生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地方考生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料时间为2021年1月9日至1月21日,考生需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网上审核时间为1月25日—2月8日,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规定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资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2月4日8:00-11:00,14:00-16:00。

2.地点:昌平区卫生健康委(西环南路58号)301房间。

3.要求:请考生携带所有报名所需材料(现役军人考生还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

二、报名及资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6年8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1份。

(五)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六)准备2张小二寸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同版,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和姓名),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上传材料要求:

1.照片要求:小二寸白底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明: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八)需上传的材料:

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系统中如实上传全部所需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北京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审核报名资料(附上传要求)

附件2:国家医学考试网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北京)服务系统

附件3:相关表格

以上关于“北京昌平区2021年口腔执业医师网上审核操作须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更多考试信息敬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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