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3〕1号)安排,2023年保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的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依据原卫计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国家医学考试网—网上报名—考试公告)的相关要求。
考生可于2023年2月1日至15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于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仍须通过网上报名并到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初审,考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名材料上传端口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通。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操作指南步骤,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在确认无误提交后,报名材料将锁定不可更换。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调整,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资料审核
保定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于2023年2月16日开始进行医师资格考试资料初审,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
审核期间:如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报名资料交各县(市、区)进行初审,通过考生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上交考点,考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区审核为最终结果。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审核资料,装订顺序如下:
(一)有资格证的考生资料装订顺序: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原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1页(体现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有效期限页)→其他证明材料。
(二)无资格证的考生资料装订顺序:毕业证原件→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学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生报名资料统一装订左上角。
(四)考生网报成功后:需及时与所属辖区的卫生健康局联系,上交报名审核资料,避免错过初审时间。无故不参加初审的考生,将视为报名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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