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的管理规定,对于在定期考核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通常会有如下处理措施:
1. 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者,卫生行政部门会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培训和学习。
2. 暂停执业资格:如果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或者存在严重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被暂停执业资格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医师不得从事任何与医疗相关的活动。
3. 参加再教育或重新考核:在暂停执业期间,医师需要参加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并通过再次考核以恢复其执业资格。
4. 注销注册:对于屡次考核不合格、整改无效或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者,将会被注销其执业证书,取消其从事医疗工作的权利。
总之,定期考核是确保医疗卫生人员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不合格者采取上述措施,旨在督促医师不断学习进步,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