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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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关于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报名考生须携带审核资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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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关于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报名考生须携带审核资料详情

首次报考的考生

现场审核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或博士生须提供由大学院校教学办出具的当年毕业证明;在读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认证报告:大专、本科学历报名的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省中专学历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并打印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持外省中专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交一份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提交考生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5、试用期考核证明:(1)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间考核证明》,其他考生需提供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带教老师执业专业需与考生报考专业相一致;(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考核证明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还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2020年8月20日前须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考核证明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6、提交工作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2张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通知原文】

湘潭考点关于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关于口腔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报名考生须携带审核资料详情”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想要了解相关问题的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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