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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参加山东省医师协会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和释疑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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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8月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计7章67条,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作为医疗行为的主体,学习并遵守《医师法》规定,是医师的必修课。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组织全院医师通读通学的基础上,于9月11日上午组织临床、医技科室代表参加山东省医师协会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和释疑培训班。

此次培训由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秦成勇致开幕词,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力强就《医师法》从法名修改、推定过错、核心价值观、医师节以及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等方面进步了深度解读;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张振安就大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重点立法、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等方面对医疗机构提出完善制度的期许。

通过对《医师法》的再学习,参会的医护人员代表纷纷表示更加明确了自身担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对于医疗技术的提高有了更深的认识,在今后的诊疗工作中要严把医疗质量,规范从医行为,依法执业,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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