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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巴东县关于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及材料要求说明

关于“湖北省恩施巴东县关于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及材料要求说明”相关内容,相信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一)执业医师首次注册

本人先期操作:在浏览器上输“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点“服务平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系统”—点“医师电子化注册”—点“个人端入口”—点“注册新账号,再激活(输入资格证编码或辖区卫生院激活)”—再重新登录,进入“个人端入口”—填写个人信息—点“注册”—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拟聘医疗机构操作:在浏览器上输“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点“服务平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系统”—点“医师电子化注册”—点“机构端入口”—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账号密码是医疗机构设置登记时,卫健窗口给负责人手机号上发的短信息)—下载安装包—安装包1或2(下载密码为1234)—登录后点“业务办理”—点“医师正在申办的业务”—点“办理业务”—核对信息—点“同意”—点打印申请审核表并加盖公章。

个人上交(提交)资料目录: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在个人申报中进行注册,拟聘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下载打印并加盖拟聘用医疗机构公章);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须提交恩施州卫健委指定机构注册专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若提交高一层次注册专业学历证明,则需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打印该页(所有证明均须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机构中执业的,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还应提供原《医师助理执业证书》;

5.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二)执业医师变更注册

本人先期操作:在浏览器上输“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点“服务平台”—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系统”—点“医师电子化注册”—点“个人端入口”—登录进入点“业务申请”—点“变更”填写申请—提交。

个人上交(提交)资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在个人申报提交后,拟聘用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下载打印并加盖拟聘用医疗机构公章);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

5.申请增加或变更执业范围的,需在指定医院(巴东县人民医院)相关专业进修满2年。(增加执业范围只限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

6.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三)执业医师重新注册(资料目录)

1.《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同底半身照片2张;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①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医师,由原单位负责培训,并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②在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医师,由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并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5.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相关证明;

6.医师执业注册承诺书。

(四)执业医师注销(资料目录)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相应证明文件:

①死亡:已注销户口的户口本复印件;

②被宣告失踪的:宣告失踪的法院公告复印件;

③受刑事处罚的: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④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⑤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培训及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不合格证明;

⑥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证明材料;

⑦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相关医疗诊断文书复印件。

(五)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证(资料目录)

1.《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加盖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注: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请到管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六)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证(资料目录)

1.《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加盖公章);

4.6个月内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5.备注:

①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②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请到考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并盖章,到省卫计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027-87217670

(七)认定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资料目录)

1.填写《湖北省认定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并加盖原认定时的工作单位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2.原《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1999年填写且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此表在个人档案内或原认定单位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可找到)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2000年6月前学历);

4.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小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景需相同,要求照片背后第一行标有姓名,第二行标有身份证号码);

6.个人特殊紧急需要的,带齐以上资料到省卫计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7-87217670

(八)医师多点执业备案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原单位近两年医师考核表;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协议合同必须注明:主执业机构工作时间外机每天具体工作时间;

4.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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