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2014年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网报成功后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带有条形码)。
(二)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与网报上传同一版式的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考生姓名)。
(三)与报考类别相应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013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七)现役军人报考时,试用期证明需加盖政治部的印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八)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初审单位意见处,需签署旗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签署“情况属实”意见。
(九)所有要求复印及打印表格的纸张一律使用A4复印纸,上报材料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十)在档案袋上封皮填写考生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封皮电子版在赤峰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