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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合理布局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现状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如何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各地无明确规定。这样就造成了只要符合条件的申请,药品监管部门就应该审批,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若审批,则造成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过多,势必产生无序竞争。对此,笔者建议,药品批发企业在城镇可设1家,县以下根据具体情况可设1~2家或不设,地市级城市可设2~3家,省级城市可根据需要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省、地市级城市及城镇应按常住人口每5000~10000人设一家,互相间距500米左右,乡镇、集镇设1~2家,互相间距500米以上。这样既合理利用了资源,又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而且有利于药品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医`学敎育网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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