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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规定大部分学员不是很了解,针对于网上学员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规定提问,医学教育网答复如下: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规定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年份的次年起,开始接受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首年满足18学分(首次参加北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员,须参加有关执业药师制度方面法律法规的面授培训)以后每年满足15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规定同时持有药学、中药学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只需参加一个类别的继续教育学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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