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执业药师考试 > 其他信息 > 正文

关于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

  2002年4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出《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药监人【2002】125号),将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下放到省级药监局。

  《通知》指出,国家药监局不组织全国统一考试进行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由各省(区、市)药监局在本辖区组织省级统一考试进行认定。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试卷由各省(区、市)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确定的考试原则和命题组卷标准要求在应试指南的综合练习题中选择确定。考试日期定在每年9月,报名时间定在每年5月。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两个科目的考试安排在1日内进行。考试具体安排方案由各省确定。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已经由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编写完成,包括《药事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目应试指南均含三部分内容,分别为考试大纲、应试内容和综合练习题医学,教育网 搜集整理。

  《通知》明确,药品经营企业从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考试内容仍按照《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国药监人【2001】493号)的规定执行。凡符合《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562号)规定条件人员的认定办法,仍按该文件规定执行。

精品课程

执业药师-无忧实验班

学霸同款好课

880起

查看详情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