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卫科[2004]第160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天津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鼓励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经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我局决定对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16个单位和陈敬云等84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望继续努力,戒骄戒躁,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为我市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作出更大贡献。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