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
根据两校合并后体制及工作调整的实际情况,由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各附属单位及上海交通大学各附属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根据国家卫生部和上海市卫生局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的精神,为了加强和确保医学院及各附属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培训质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在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基础上,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一起,共同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现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下发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确保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