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继医教〔2005〕9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办〔200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申报,于8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初步审定,经初审同意后于9月1日至30日自行组织网上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请直接在广东卫生信息网(WWW.gdhealth.net.cn)或广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药卫生信息网(www.med.sti.gd.cn)上下载。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