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继医教[2009]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9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选,共有191项被列为2009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项市级学术会议被列为备案项目,现予以网上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于2009年1月20日前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咨询服务部,将项目申报表取回存档。地址: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
二、请各单位到市卫生局网站查询相关项目,通知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以便其自行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各单位要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
三、各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项目督导小组对获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1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处理。
四、已获批准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培训需求在当年度内再次举办者无需申报或备案。
二○○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