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级有关学术团体:
经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评审,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颅脑断层影像解剖学”等168项获准为我省2008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保证项目举办质量。
二、根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规定,项目举办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等,不得任意增删项目内容和授课教师。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三、请各项目举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前两周内凭办班通知、课程安排表在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预领学分证。办班结束后一周内,及时将学员的学分信息录入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同时,将举办项目的总结、文字和声像教材(包括讲授课件)、试题、学员名册、日程安排及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等,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浙江省2008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168).xls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