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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格管理 加强规范 注重继续医学教育实效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构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体系 省疾控中心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了《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04-2010年)》,并由科教科负责项目实施管理,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省疾控中心不断修订完善了《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规定》、《人员技术职务(等级)聘用管理办法》及《培训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保证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范实施。通过设立专项经费、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对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科室实行加分奖励、项目授课作为职称晋升指标之一等措施,积极有效地推动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 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省疾控中心对申报项目的选题、授课内容、师资与课程安排、项目负责人资格、学分授予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并提交中心专家委员会审查。根据专家意见,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后及时申报,把好质量关。项目实施前,严格核查培训文件、课时安排和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时,严格培训质量,加强考试、学分发放管理,并积极听取学员对培训项目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培训班质量。

  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省疾控中心研发了“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研教育管理系统”,该系统设置了论文管理、职工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学分管理、权限管理等模块,具备了科研教育信息的在线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审批、自动考核以及信息发布等功能。运用科研教育管理系统,该中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登记、审核已实现信息化管理,卫技人员均有自己的学分档案并可随时查询,极大地提高了管理工作效率。

  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省疾控中心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作为建设“学习型组织”的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利用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论坛、业务培训、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重大现场流行病学处置、现场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有针对性地派送卫技人员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习归来后需对学习情况进行小结并在单位开展交流,更大程度地发挥培训效益。此外,省疾控中心结合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重点、难点工作和最新科研成果,举办特色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最新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以及病毒性疾病检测技术等专业技能及时传授给全省的卫技人员,为他们提供知识更新,促进了卫技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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