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办[2008]6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为做好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08]2号)(见附件)和《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杭卫发[2008]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杭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各医药卫生学(协)会。
二、项目类别
申报2009年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又分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级学术会议项目、市级学术讲座项目三大类(学术会议项目限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学术条件:应符合《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杭卫发[2008]29号)的规定及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08]2号)的有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今年开始均以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向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索取。纸质申报表一式八份,授课教材或讲义两套;备案表一式三份。
2、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填写《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或《杭州市学术会议项目申报表》,或《杭州市学术讲座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备案项目填写《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一式两份,表格统一用A4纸宋体5号字打印。授课教材或讲义一套。
3、所有项目需报送《申报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一份,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onglb2003@yahoo.com.cn.
(三)项目申报程序
区、县(市)医疗卫生单位项目申报需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并由区、县(市)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初审推荐,统一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需经单位学术委员会初审推荐直接报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上报时限
1、网上申报时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3日,备案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0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
2、纸质申报时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3日,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25日。2009年省级备案项目暂不从网上进行,仅报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0日
四、评审费
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均为150元/项,备案项目均为50元/项,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评审费直接汇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帐号;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联系人:洪丽冰,电话:87065711、87031179-803
(以上表格可在杭州卫生信息网“继续医学教育”专题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二ΟΟ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教育 项目 通知
抄送:省继教办
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