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办[2008]3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
为加强初级卫技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卫技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卫生品质,建设“卫生强市”,根据《杭州市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实施意见》(杭卫发[2007]93号)和《2008年杭州市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的精神,2008年继续招收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员。现将招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除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外的在职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下学历的士级卫技人员除外)。
二、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三、培训计划:详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 [2005]123号),培训收费标准为800元/人,其中公共课400元(不包括医学新进展),专业必修课400元。
五、报名办法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学员报名组织工作;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负责本单位学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学员报名需提交《学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二寸免冠正面近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请各报名组织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学员报名材料、报名汇总表(附件4)及学费交市卫生局711室,并请将报名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本发送至: wsrc2008@yahoo.cn.
联系人:赵霞
联系电话:0571-87081632
附件:1、2008年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招生专业
2、2008年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计划
3、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员报名表
4、2008年杭州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ΟΟ八年四月十五日
杭教办[2008]3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