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继办[2007]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有关民营医院,市级医药卫生学(协)会:
现将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08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07]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按浙继委办发[2007]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新申报项目均需上报申报表一式六份、教材或讲义一式两份、评审费每项100元;备案项目上报备案表一式三份、评审费每项40元。网上申报国家级项目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省继办对上报的材料审核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部门、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于2007年8月5日前统一交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609室),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发至:honglb2003@yahoo.com.cn, 由市继教办审核汇总后报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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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七月九日